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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泰山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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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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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本市環保葬鼓勵金措施
  • 發佈日期:2024-10-26
  • 發佈單位:泰山區公所
  • 類  別:公告欄
  • 公告日期:2024-10-26
  • 公告內容:
  • 一、依據本府113年10月8日第1135170120號簽准案辦理。

    二、有關本市環保葬鼓勵金措施之申請條件如下:
    (一)自本市公立納骨塔遷出或自本市公墓起掘骨灰(骸)次日起1年內完成環保葬。
    (二)完成前述環保葬次日起1個月內,向本市殯儀館服務中心臨櫃申辦。
    (三)申請人及亡者不限新北市民。
    (四)環保葬地點不限於本市。

    三、鼓勵金發放額度如下:
    (一)自本市公立骨灰(骸)存放設施遷出骨骸改環保葬者:新臺幣2萬元。
    (二)自本市公立骨灰(骸)存放設施遷出骨灰改環保葬者:新臺幣1萬元。
    (三)自本市公立公墓起掘骨灰(骸)改環保葬者:新臺幣1萬元。
    (四)自本市公立公墓範圍外起掘骨灰(骸)改環保葬者:新臺幣7,000元。

    四、旨揭環保葬鼓勵金措施相關資訊及申請表單,另將公布於本府民政局官網【公告資訊】(路徑:民政局>最新消息>公告資訊)及【生命終章-綠色殯葬】(路徑:民政局>生命終章>綠色殯葬)等頁面周知。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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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相關附件:
    1130919-新北市環保葬鼓勵金委託書.pdf  
    1130919-新北市環保葬鼓勵金領據.pdf  
    1130926-新北市環保葬鼓勵金申請書.pdf  
更新日期:2024-10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