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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泰山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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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務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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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行道認養
  • 發佈日期:2025-10-29
  • 發佈單位:泰山區公所
  • 類  別:工務課
  • 詳細內容:
  • 答案 承辦人及分機
    認養人行道者(不含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),應以 書面向本所提出申請
    ,如認養人申請自費增(改)設 人行道路型、鋪面材質、既有附屬設施、
    或協助環境 改善者,應檢附詳細之認養計畫書及設計圖說等資料 ,送或寄
    至本所辦理審查。
    胡丞豪/16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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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16 人 更新日期:2025-11-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