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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泰山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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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2026閃耀新北1314跨河煙火」活動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
  • 發佈日期:2025-11-14
  • 截止日期:2025-12-31
  • 發佈單位:泰山區公所
  • 類  別:最新消息
  • 內  容:

  • 一丶因應本市114年12月31日辦理「2026閃耀新北1314跨河煙火」活動,因屬人群聚集之處,新北市政府依公益及安全之需要,公告除禁航區、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外,距地表高度不逾400呎之區域,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之區域及時間如附件(設定連結)。



    二、遙控無人機操作人遵守事項:

    (一)政府機關(構)、學校或法人,於本公告附件所載禁止之區域時間內執行業務者,應依「民用航空法」第99條之13第4項及「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」第31條之規定,申請新北市政府會商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,始得為之。遇不可抗力之情況時,其申請期限得不受活動日15日前提出申請之限制。

    (二)依「民用航空法」第99條之9第2項規定,遙控無人機所有人或操作人應負使用安全、風險管理及法規遵循等責任。並遵守「民用航空法」第99條之14第1項及「遙控蕪人機管理規則」第28條第1項之規定。

    (三)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時,除應遵守「民用航空法」及「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」有關註冊、檢驗、人員操作證等相關之規定外,其他法規對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另有規定者,依其規定。



    三、遙控無人機之所有人或操作人違反本公告事項者,新北市政府將依「民用航空法」第118條之2規定,禁止活動,並最高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;情節重大者,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。

    本次公告遙控無人機禁止活動區域及時間,請至新本市政府交通局網頁查詢。




  相關連結:
  新本市政府交通局網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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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5-11-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