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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泰山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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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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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公開徵才(臨時人員)
  • 發佈日期:2026-04-29
  • 截止日期:2026-05-08
  • 發佈單位:泰山區公所
  • 類  別:徵才資訊
  • 公告日期:2026-04-29
  • 主辦單位:泰山區公所
  • 公告內容:
  • 職缺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
    人員區分 其他非編制人員
    職稱 臨時人員
    名額 正取: 1 人;備取: 2 人(候用期限: 3個月)
    進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
    資格條件 1.高中(職)以上畢業。
    2.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。
    3.具備主動工作態度及高配合度。
    4.具備職業小型車駕駛執照。
    5.可配合早、晚班輪值。
    工作項目 擔任區長專任駕駛,負責區長日常通勤及接待賓客洽公等間歇性駕駛工作。
    薪資標準 每月薪資34,775元。
    注意事項 1.應備文件:請以A4格式依序檢附
    (1)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(需親自簽名,請使用本所提供之報名表格式,免附照片)
    (2)國民身分證影本
    (3)最高學歷證件影本
    (4)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
    (5)職業小型車駕駛執照影本
    2.於報名信封上註明「應徵臨時人員」及「上班時間聯絡電話、手機」,請於期限內以掛號寄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秘書室收(郵戳為憑,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),聯絡電話:02-29099551轉1500李小姐。
    3.甄選時間: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,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件。
    4.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,列冊候用期間三個月(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)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,本所得予從缺。
     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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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6-04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