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公開徵才(臨時人員)
- 發佈日期:2026-04-29
- 截止日期:2026-05-08
- 發佈單位:泰山區公所
- 類 別:徵才資訊
- 公告日期:2026-04-29
- 主辦單位:泰山區公所
- 公告內容:
職缺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人員區分 其他非編制人員 職稱 臨時人員 名額 正取: 1 人;備取: 2 人(候用期限: 3個月) 進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 資格條件 1.高中(職)以上畢業。
2.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。
3.具備主動工作態度及高配合度。
4.具備職業小型車駕駛執照。
5.可配合早、晚班輪值。工作項目 擔任區長專任駕駛,負責區長日常通勤及接待賓客洽公等間歇性駕駛工作。 薪資標準 每月薪資34,775元。 注意事項 1.應備文件:請以A4格式依序檢附
(1)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(需親自簽名,請使用本所提供之報名表格式,免附照片)
(2)國民身分證影本
(3)最高學歷證件影本
(4)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
(5)職業小型車駕駛執照影本
2.於報名信封上註明「應徵臨時人員」及「上班時間聯絡電話、手機」,請於期限內以掛號寄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秘書室收(郵戳為憑,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),聯絡電話:02-29099551轉1500李小姐。
3.甄選時間: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,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件。
4.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,列冊候用期間三個月(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)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,本所得予從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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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6-04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