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申辦僑民役男出境?
- 發佈日期:2025-10-29
- 發佈單位:泰山區公所
- 類 別:役政相關Q&A
- 詳細內容:
- 返國後,出境前應將下列4種文件傳輸至【僑民役男申請出境文件審查平臺】,審查文件約需 2 個工作日,審查完成後再至【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】申請僑民役男出境。
1.本人本國護照。
2.本人外國護照或海外永久、長期居留證 (應與僑居地一致)。
3.效期內之役政用華僑身份證明書。
4..提供入境我國國門前4個月內往返僑居地之「護照戳章影本」、「入出境紀錄」或經「役男本人使用過之交通票券」等足資證明該期間內居住於僑居地之證明文件(包含可辨識個人之「姓名」、「日期」、「地點」之文件)。
*上開提出文件,請以手機拍照或截圖等「圖片檔」上傳;內容如係以外國語文作成者,應自行翻譯為中文並提出譯本。
詳情請至『內政部役政司網站首頁/主題單元/僑民役男』查閱,或洽內政部役政司服務專線:02-85013928 服務諮詢時間:依辦公日曆表,時間09:00-12:00 /14:00-17:00
僑民役男申請出境文件審查平臺
內政部移民署僑民役男網路申請出國(境)核准
僑務委員會-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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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5-10-29